TOP返回頁面頂端

稅務訊息

【重大稅務提醒】自住房屋稅率申請期限延長至 6/2!

01 May 2025
2025-May-01

財政部表示,房屋稅2.0新制(下稱2.0新制)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今(114)年5月1日首次開徵。

為維護納稅義務人權益,財政部宣布今年期房屋稅自住住家用房屋(下稱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由今年3月24日放寬至同年6月2日

 

房屋稅2.0新制規定,若希望適用優惠自住稅率(1.2% 或全國單一自住房屋 1%),請確認您的房屋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2)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

(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含)以內。

 

財政部進一步說明,考量今年是2.0新制實施的第1年且就自住房屋增訂辦竣戶籍登記要件為落實2.0新制自住輕稅目標,並減少徵納爭議,經與地方政府研商,該部將今年期自住房屋辦竣戶籍登記及申報期限放寬至6月2日,與房屋稅繳納期限相同。

財政部呼籲,近期各地方稅稽徵機關已陸續寄發房屋稅繳款書,房屋倘符合其他自住要件,惟未辦竣戶籍登記,導致房屋稅不是按自住稅率1.2%或1%課徵之情形,請納稅義務人於今年6月2日以前至戶政機關辦竣戶籍登記,並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准,房屋稅就可享自住優惠稅率。

 

資料來源:財政部https://www.dot.gov.tw/singlehtml/ch26?cntId=b290c6ea0eca4c5592466b33b8e7064e

 

 

提醒您:近日各地稅務局陸續寄發繳款書,請務必核對適用稅率!

 

 

若需知道最新稅務訊息,可至友捷專業團隊官網(www.ajyourcfo.com.tw)及與展呈聯合記帳士事務所聯繫,以追蹤最新法令訊息。

 

展呈聯合記帳士事務所在稅務申報領域經驗豐富,需進一步服務及洽詢都歡迎來電聯繫。(聯絡電話:04-24520488)

 

 

   立即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