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訊息
【重大稅務提醒】113年度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截止日延長至114年6月30日
03
Jun
2025
2025-Jun-03
一年一度的報稅季已經展開,
113年度營利事業(含機關團體)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由原114年5月1日至6月2日,延長為5月1日至6月30日。
財政部考量美國對等關稅政策對我國經濟的衝擊,為使企業有充裕時間因應,展延113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期間,相關所得查詢服務、附件資料遞送期間及加班收件時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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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業 項 目 |
作 業 期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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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查詢 |
4月28日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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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申報及繳納 |
5月1日至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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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附件上傳-透過營利事業所得稅電子結(決)算申報繳稅系統軟體上傳 |
5月1日至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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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本申報書及附件送(寄)交 |
5月1日至7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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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延期提示受外國企業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 之其他文據期限 |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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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收件時段 |
5月1日、6月24至27日及6月30日各日中午 6月30日延長至晚間7時 |
提醒您:營業事業應依期限申報、繳納稅金及送交紙本附件等,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若係採用網路申報案件,有另需送交之紙本附件,或是案件委託會計師作稅務簽證,需送交會計師稅務簽證報告者,應於114年7月31日前將相關資料送交所在地國稅局所轄分局、稽徵所或服務處。
資料來源: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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